【薦拔亡親論第三十一】
文殊菩薩問佛。雲何凡人在生不能齋戒。修諸佛慧。死後有孝順男女。請僧轉誦大乘。修設水陸。無遮大齋。資度亡者。未審亡者。實得度否。佛言。凡人在生。自無善功。死後子孫。修功報薦。十分功德。只得其三。何以故。修功作福。無過財力。是故生人。出己財力。眾同分中。得福勝前。過於亡者。其中或飲酒食肉。不淨人等。誦經修薦。善神不降。聖賢不赴。反累亡魂。加增罪業。若有真正。孝順男女。父母亡殁。七七之內。三年之中。合家齋戒。出清淨財。命有德者。誦讀大乘。修設水陸。無礙大齋。燒香散花。鋪設莊嚴。如法供養。一心虔誠。代為亡者。釋罪請福。如此拔薦。亡者生天。生人有福。存亡兩泰。人喜神歡。方為人子。孝順者也。
薦推薦,拔超拔,我們已經過往的親屬、父母親、我們長輩。
文殊菩薩問佛:「云何凡人在生,不能齋戒,為什麼我們人不能夠持齋。
修諸佛慧,所以我們這個了解到,本身就是佛,我們本身就有妙智慧,所以修諸佛慧,所以要知道,修我們自己本身那個本性的智慧,我們本身的智慧叫般若,般若那個妙智慧,我們所自己具備的。
死後有孝順子女,請僧轉誦大乘,死了以後有孝順的男女,那麼請僧人來轉誦大乘佛法。
修設水陸,水就是在水裡面已經過往的,陸在陸地上過往的。
無遮大會,就是請這一些在水裡過往的、在陸上過往的,這一些請他們吃飯、請他們能夠有飯吃。
資度亡靈,用錢財,資就是錢財,用資來度這個往者。
未審亡者,實得度否?未審就是不知道,不知道已經過往的人,有沒有實在得到超渡。
佛言:「凡人在世,自無善功。假如說我們凡人在凡塵生活,自己沒有善功。
死後子孫,修功報薦,就是修功德能夠推薦我們的亡親得到比較如意的生活。
十分功德,只得其三,所以就是了解到,這個十分的功德,只有得到三分。
何以故?為什麼呢?什麼原因?
修功作福,無過財力,我們修功要作福,那個福德,都一定用錢財、用金錢,無過財力就是金錢來做,做這個功德。
是故生人,出己財力,眾同分中,得福勝前,所以我們還在凡塵生存的人,我們出自己的錢財然後來作功德,那麼眾同分,就是大家都一樣之中;那麼得福就勝過要給我們亡親作功德,給亡親作功德,十分只得其三。那假如說我們在生的時候,能夠出自己的財力,能夠使眾生得到比較好的生活,這樣那個功德就勝過我們在推薦亡親的功德還要來的大。所以得福勝前,過於亡者,所以自己做是最重要。
其中或有飲酒食肉,不淨人等,誦經修薦,善神不降,所以我們了解說,我們要請僧來轉誦大乘,那個也是要很慎重。假如說僧人沒有持齋,還在飲酒、還在食肉,這已經本身都不清淨,這樣的人來誦經修薦,這個善神不降。所以我們就是了解到,假如說能夠請到僧人,他是已經到達佛的程度,佛法僧它是一體的,能夠到達佛的修為,那這樣的話,善神就會降臨。那假如說誦經的人本身沒有修的好,善神就不降臨。
聖賢不赴,聖賢就不赴會場。
反累亡魂,反而拖累我們的亡親。
加增罪業,又增加那個罪業。所以我們了解,你努力做了沒有功,反而有過,反而是不好。
若有真正孝順子女,父母亡歿,七七之內,就是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。或是三年之中,合家齋戒,整個家人後代全部都是齋戒。然後出清淨財,財的來源就是很正當。
命有德者,誦讀大乘,就是要請有德的來誦大乘,大乘佛法可以度化眾生。
修設水陸無礙大齋,就是沒有障礙,請他們亡靈來吃沒有障礙,無礙大齋。
燒香散花,舖設莊嚴,如法供養,按照這個法,按照這個很神聖的佛法來供養。
一心虔誠,代為亡者,釋罪請福。如此拔薦,亡者生天,生人有福,這樣才能夠使我們的亡親生天;那我們凡人、還在凡塵的生人,有福德福報。
存亡兩泰,不管是已經過往的、還是在凡塵的,兩方面都很理想。
人喜神歡,我們人很喜,神很歡、很歡喜。方為人子之孝順者也。
所以我們了解到,自己本身來行持比我們過世了以後,要去做功德還要來的大,自己行持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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