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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8月16日 星期日

百喻經|漁翁得利

 從前有兩個小鬼,非常要好的朋友,所以常常在一處,有一天他們兩到了荒郊野外而同時發現一只寶箱,一根柱仗,一雙草鞋。他們兩個小鬼都知道這三件寶貝的妙用。因寶物當前,兩個就爭論起來,各說各先看到的,應得此寶。互不相讓之下即打起來。

此時有一個過路的人,從這裏經過,看到兩個小鬼在那裏打架,就向前去當和事老。兩個小鬼就請他評評理,甲鬼說:「這三件寶物是我先發現的,應該屬於我所有。」乙鬼說:「不,是我先撿到的應該歸我所有。」過路人就說:「究竟這三件寶物,有何妙用?讓你們這樣爭來爭去呢?」


兩鬼說:「箱乃是寶箱,隨我們的心意,欲華麗衣服或山珍海味的美食或金銀珠寶都可以從此箱取得。杖亦是寶杖,能夠克服怨敵,穿此草鞋可以飛行自在。」過路的人說:「我試試看,若是真有此妙用,即與你們公平分配,否則一堆廢物,何須相爭?」就穿了草鞋,一手拿了寶杖,一手拿寶箱飛上空中說:「你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忘了友誼與仁義,來爭奪此寶,所以此寶乃是你們破害友誼之物,現在我為你們的和平相處,恢復友好乃將此物帶走,你們還是好好相處罷!」


兩個小鬼,即呆呆的看到寶物被人家帶走,而兩個都一無所有,這不是「螺蛤相爭,漁翁得利。」這句話,我想每個人都很熟悉的一個寓言故事。自古兩國相爭第三國撿了便宜。兩家相爭訴訟也是律師占了便宜。賭博,賭來賭去,都是當官占了便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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